性平三法修正草案通過 權勢性騷最重關3年
有鑑於 性騷擾事件頻傳, 行政院通過性平三法修正草案,定義權勢性騷擾樣態,且分層級加重權勢性騷擾行政及刑、民事責任,包括最高五倍的懲罰性賠償、行政罰最重可罰一百萬元,以及加重其刑二分之一,最重處三年徒刑。 政院性平相關修法草案明訂性騷擾管轄權,校園事件優先適用性平法,其次為工作職場的性工法,其餘社會形態則歸在性騷法處理;同時擴大範圍,軍警院校及矯正學校也納入性平法適用。 這次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,據悉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可能在下星期臨時會處理,力拚七月底三讀修法。